●文章摘要:
卫星通信系统的频率与轨道资源属于空间无线电通信,显然超出了一个主权国家的无线电管理的范畴。关键是卫星通信系统的这两大资源均为稀有有限的资源,且属于地球人类的共同共有自然资源,它是开展空间应用的基础,具有核心战略价值。因此,卫星通信系统的频率与轨道资源的申请使用是由国际电信联盟(ITU)负责管理的。在ITU《无线电规则》中,对于各国关于卫星通信系统的频率与轨道资源的申请使用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监管。下述两篇文章对此有详细的介绍,以供通信人了解知晓。其中:《ITU标准及其卫星轨道与频率资源申请规定解析》简要介绍了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其标准概况,重点解析了ITU标准中有关卫星轨道与频率资源申请的规定,以及我国执行ITU相关标准的情况。《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争夺》重点介绍了ITU通过“先登记可优先使用”的抢占和“公平”规划两种方式进行管理的内容和管理情况。
●关键词:
卫星通信系统;频率与轨道资源;申请与使用;程序与规则
●作者简介:
《ITU标准及其卫星轨道与频率资源申请规定解析》(2020年11月):
李国强: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航天标准化。
徐 启: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郭 凯: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
《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争夺》(《卫星与网络》2016年第10期):
程建军: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空间业务处。
●文章来源:
摘编自网络
●文章目录:
一、《ITU标准及其卫星轨道与频率资源申请规定解析》:
1、引言
2、ITU概况及其标准文件构成
3、ITU有关卫星轨位与频率申请的规定
4、ITU规定在我国的执行
5、结语
二、《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争夺》:
1、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抢占
2、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规划
●文章内容:
1.59MB
215.9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