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的危害对通信网络来说将是致命的,有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网络瘫痪,导致极大的损失。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系统是通信网络和通信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通信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系统建设非常重视,在早期,是分专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防雷接地工程的行业标准,从2006年开始汇总整合为一个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在2011年又升级为国家级的工程建设标准,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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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标准
1、分专业的设计标准
相应地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的设计规范,早在邮电部时期是分通信专业分别制定的。当时发布的标准有:
YDJ 26-19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综合楼部分);
YD 2011-19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19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19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T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上述规范的基本情况汇总于下表1-1中,包括发布与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及废止日期等。
表1-1:早期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的基本情况
2、整合的行业标准
在2006年7月25日,当时的信息产业部颁发“信部规[2006] 490号”通知,发布了YD 5089-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对上述表1-1中的所有分专业的标准进行了统一,整合为一个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代替了上述表1-1中的所有分专业的设计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新建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扩建、改建及现有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改造工程应参照执行。适用于综合通信楼、交换局、传输局、大型数据中心、市话接入网点、宽带接入点、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光缆中继站等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的设计。该规范是通信局站防雷、接地、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和各类浪涌保护器选择的技术依据之一。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由9章和6个附录所组成,其章、节和附录名称详见下表1-2中。
表1-2:YD 5089-2005的目录
3、升级的国家标准
在2011年4月2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第981号公告,发布了GB 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规定同技术当有国家标准时,行业标准应废止执行,YD 5089-2005同时废止。
其实,GB 50689-2011即是在YD 5089-2005基础上的进行修订后升级为国家标准的。GB 50689-2011的主要内容是由9章和7个附录所组成,其章、节和附录的名称详见下表1-3中。由表看出,GB 50689-2011的章名与YD 5089-2005的章名几乎完全一样,但增加了节的内容。
表1-3:GB 50689-2011的目录
附件1:GB 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特别说明:GB 50689是通信局(站)防雷接地设计的唯一国家标准,这主要从标准的适应性考虑的,避免不同的国家标准乱用。如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都是以建筑物本身和建筑物内部的信息系统为对象的。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是不能套用在通信局(站)的,如果将这些非专业的国家标准用在通信局(站),可能造成通信局(站)巨大的不安全因素。对此国际上制定标准时也有专门声明,如IEC 61024《建筑物的雷电防护》在适应范围专门有规定,电信、铁路、电力不在其范围,明确规定这些行业应该由这些行业的主管单位编制本行业的标准,而建筑物国家标准就是按照IEC 61024基本等同编制的,同样其他国标也是按照IEC的相关标准编制的,因此这些标准内容是不能直接使用在通信行业的。验收规范同理也是如此。
二、验收规范
1、行业标准阶段
在2009年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工信部通[2009] 76号”通知,发布了包含YD/T 5175-200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等一批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虽然早期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分专业的防雷接地工程的设计规范,但早期并没有发布相应的验收规范。该标准在2017年5月12日复审后被宣布作废,应由国家标准GB 51120-2015所代替。
该规范是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这里的通信局(站)是各类通信局、通信站、通信点的统一称呼,包括了综合通信楼、交换局、传输局、数据中心、模块局、接入网站、局域网站点、移动通信基站、室外站、边界站、PHS 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由5章和4个附录所组成,其章、节和附录名称详见下表2-1中。
表2-1:YD/T 5175-2009的目录
2、国家标准阶段
在2015年8月27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第888号公告,发布了GB 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应代替行业标准YD/T 5175-2009。
该规范是在YD/T 5175-2009的基础上的修订后升级为国家标准的,对章节进行了重新梳理,其主要内容由9章和2个附录所组成,其章、节和附录名称详见下表2-2中。若要详细了解该验收规范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2。
表2-2:GB 51120-2015的目录
附件2:GB 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三、监理规范
在2015年4月30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2015年第28号公告,其中发布了YD 5219-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暂行规定是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发的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在综合参考通信建设工程其他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施工监理的实践经验而制定。该暂行规定不包含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的内容,若涉及应以施工监理合同要求执行。
该暂行规定适用于新建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施工监理,对于扩建、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可参照执行。该暂行规定主要内容由8章所组成,其章节名称如下表3所示。若要详细了解该暂行规定具体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3。
表3:YD 5219-2015的目录
附件3:YD 5219-201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四、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下表4汇总了目前现行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设计、验收和监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索引,由于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重要性,其强制性条文相对较多,以供使用标准时注意。
表4: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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