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1、关于国际移动通信(IMT)
国际电联在2007年召开的无线电通信全会(RA)上,通过了第56号决议《国际移动通信的命名》,正式启用国际移动通信(IMT)这个统称。于是我国也按照国际电联(ITU)的要求,在为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时使用了国际移动通信(IMT)这个名称,3G系统称为IMT-2000;4G系统称为IMT-Advanced。此时,我国对于4G系统的工作频谱安排也是实施IMT系统时使用的频率安排。
欲具体了解国际电联关于IMT命名介绍的请进入。
2、关于4G系统
对于4G系统(IMT-Advanced)的应用是一种被称为LTE的系统,即3GPP的长期演进项目(LET)。它事实上是通过将原3G系统中的TD-SCDMA系统演进为TD-LET系统;将WCDMA系统演进为FDD-LTE系统。因此,在我国部署组网的4G系统(IMT-Advanced)是TD-LET系统和FDD-LTE系统两种技术制式系统,我国对于4G系统的工作频谱安排也是针对这两种系统时使用的频率安排。
欲具体了解长期演进项目(LET)系统介绍的请进入。
二、工作频率指配
此时,我国无线电主管部门也发布了多个管理文件,对IMT系统,包括IMT-2000(3G)系统和IMT-Advanced(4G)系统,的工作频率的指配进行了安排。
1、关于2.6吉赫兹(GHz)频段
在2010年9月2日,工信部颁布了《关于2.6吉赫兹(GHz)频段时分双工方式国际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工信部无[2010 ] 428号)。该通知事实上是为当时的3G(IMT-2000)设备增补了2.6GHz频段中的2570~2620MHz频谱,用于TDD方式的设备(ITU-T规划的C1安排),整个2.6GHz频段(2500~2690MHz)范围内的其它频段视后续的频率规划,视IMT技术(TDD、FDD)发展及市场情况再确定。若要详细了解该《通知》具体内容的请在下附件2-1中查阅。
附件2-1:我国关于IMT系统的频率管理相关文件汇编
事实上,2.6GHz频段(2500~2690MHz)是ITU-R建议书M.1036中推荐实施IMT时使用的频率安排,包括TDD方式的安排与FDD方式的安排,次频段被称为C频段。
欲详细了解国际电联关于IMT频段规划建议书内容的请进入。
2、关于IMT实施的频率指配
工信部在2012年9月20日颁布了《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 [2012] 436号),为我国IMT系统设备(包括IMT-2000和IMT-Advanced)正式指配了工作频率。该通知要求的内容事实上是对3G时期的“信部无[2002] 479号”和上述“工信部无[2010 ] 428号”所指配的IMT设备工作频率的整合;明确了这两个文件中所指配的工作频率均为IMT设备所使用;同时对2.6GHz频段扩充到整个频段(2500~2690MHz)范围(即ITU-T规划的C3安排);这些所有频段对应的双工方式保持不变;原分配给各运营商的频段继续使用;将2300~2400MHz频段限定于主要用于室内使用。若要详细了解该《通知》具体内容的也请在附件2-1中查阅。
欲详细了解3G时期的信产部“信部无[2002] 479号”《通知》具体内容的请进入。
鉴于上述介绍,目前我国被指配给ITM系统(3G/4G)的工作频段汇总于下表2-2中。
表2-2:目前我国被指配给ITM设备(3G/4G)的工作频段
事实上,我国对于第四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4G)设备工作频率的指配安排与使用,是完全符合ITU-R和3GPP的规划安排的。
欲详细了解第四代公众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工作频率规划安排情况的请进入。
欲进一步了解公众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工作频率指配与频率管理要求的请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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