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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源与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和内容

浏览:5508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19-10-12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是一个以通信电源设备为主,集机房空调、机房环境、安全防范、消防等专业辅助监控功能于一体的通信局(站)综合基础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和内容应根据各电信运营企业维护管理体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确定。我国现行通信行业标准YD/T 5027-2005《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YD/T 1363.1-2014《通信局()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1部分:系统技术要求》中,都有给出了在目前的电信运营企业维护管理体制下,可能纳入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一些监控对象和内容,但不都是必选的,同时也不是最终的,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来选取与增减。另外,由于YD/T 1363.1-2014的版本为2014年的,给出的监控对象要比YD/T 5027-2005要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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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对象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下简称为“监控系统”)主要是监控的通信电源设备,同时可将其他动力、配套及基础设施的管理内容纳入本系统之中进行统一的、综合化的监控管理,为此,通常情况下,监控系统的主要监控对象可参见下表1,表中分别给出了YD/T 5027YD/T 1363.1的内容。

1: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

2、监控内容

监控系统是指对分布的通信局(站)的电源系统及设备进行遥信、遥测和遥控,实时监视其运行参数,监测和处理故障,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从而实现通信电源设备少人或无人值守和集中维护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因此,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监控内容是对监控对象的“三遥”内容(部分对象不可实施遥控),具体分别详见下表2-1YD/T 5027-2005)和表2-2YD/T 1363.1-2014)。

2-1: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监控内容(YD/T 5027-2005

2-2: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监控内容(YD/T 1363.1-2014

上述内容规定了监控系统应具有的接入监控对象和监控内容的能力,在工程中,应根据维护需求合理选择监控对象和监控内容,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和维护需求的提高,在工程应用中出现的新型电源、空调机节能设备,也可纳入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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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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