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AC概述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为国家市场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责是: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名义,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审议并发布标准化政策、管理制度、规划、公告等重要文件;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通报;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工作;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协议签署工作;承担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二、SAC组织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前内设标准技术管理司和标准创新管理司。
另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七个职能部门,它们是: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政策法规部)、综合业务管理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农业食品标准部、工业标准一部、工业标准二部、服务业标准部(地方标准化管理部)。其中,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由工业标准二部负责,其主要职责详见下表2-1。
表2-1:SAC工业标准二部的主要职责
截止到目前,SAC共设置了超过5百多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许多TC又下设了数目不等的分技术委员会(SC);同时设置了有近十个标准化工作组(SWG)对专门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工作完成后SWG自动撤销。在工业标准二部管理的TC中,其中与通信、信息相关的专业技术委员会详见下表2-2。
表2-2:SAC与信息通信相关的专业技术委员会
在表2-2中,TC 28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信息采集、表示、处理、传输、交换、表述、管理、组织、存储和检索的系统和工具的规范、设计和研制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目前TC 28共下设了17个分技术委员会(SC),它们的研究范围详见下表2-3中。TC 485为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通信网络、系统和设备的性能要求、通信基本协议和相关测试方法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它的秘书处所在单位是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
表2-3:SAC/TC 28的SC设置及工作范围
三、SAC的标准化工作
SAC承担着我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同时,组织由各专业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我国的国家标准(GB)。编制的标准在专业技术委员会通过后(称为征求意见稿)提交SAC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期长则1个月,短则1个星期。公示期结束后,结合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然后由SAC进行标准的正式发布。
同时,SAC还承担着我国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的审查与报备工作。
另外,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标准(GB)的研究制定。
还有,SAC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的研究制定,SAC是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正式成员,如ISO、IE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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