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线通信、特别是移动通信技术被大量应用后,电磁环境保护成为了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我们国家对电磁环境保护是高度的重视,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电磁辐射限值、测量方法、环境评价等标准,以加强我国的电磁环境的保护,确保人们的健康安全。下述对我国在电磁环境控制与保护方面的标准情况做一介绍,包括国家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在介绍我国标准之前,应先了解下有关国际标准情况。
一、关于国际标准
关于电磁环境保护标准,国际上有两大主流标准,一个是ICNIRP标准,它是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发布的标准,另一个标准是美国的IEEE标准。
1998年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发布了0~300GHz电磁场安全限值导则,这一导则目前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采纳为电磁照射的安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支持采用ICNIRP导则规定的安全限值,并积极着手电磁照射标准的协调工作,希望全球采用统一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但该导则目前由了2020年版,已代替了1998年版的100kHz-300GHz频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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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标准采用的是1998年版ICNIRP标准,并且采用的限值要稍严格些。
二、我国国家标准
1、标准的基本情况
关于电磁环境控制与保护,其国家标准主要是限值、评价及监测方法等的规定。在早期,我国当初有多个与电磁辐射限值要求相关的标准。这些标准大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制定和发布的,有国家环保部门、国家卫生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等分别牵头制定的。其中包括:GB 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12638-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 10436-8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 16203-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此时,这些标准规定的电磁照射限值不同,测量方法也不一致,并与主流的国际标准相比相对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移动通信产业的需要。这些标准的基本情况汇总于下表2-1中,包括标准的名称及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与实施时间、摘要及适用范围等情况。
表2-1:我国早期电磁辐射限值国家标准的基本情况
2、标准的修订情况
1988年版的GB 8702是我国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第1个版本,目前GB 8702在2014年进行了第1次修订,由国家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修订时与GB 9175进行了整合合并,其标准名称也发生了变化,即GB 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在2017年3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又发布的第6号公告,废止了GB 12638-90、GB 10436-89、GB 10437-89、GB 16203-96。因此,对于电磁辐射控制限值的规定我国国家标准只有GB 8702-2014了。若要了解对新版GB 8702-2014标准修订意义的解读的请查阅下附件。
附件:GB 8702-2014标准修订意义的解读
3、关于GB 8702-2014
2014版的GB 8702参考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300GHz及以下)曝露导则,1998》,以及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关于人体曝露到0~3kHz电磁场安全水平》的IEEE标准,同时考虑了我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在满足该标准限值的前提下,鼓励产生电场、磁场、电磁场设施(设备)的所有者遵循预防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众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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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702-2014标准规定了电磁环境中控制公众曝露的电场、磁场、电磁场(1Hz~300GHz)的场量限值、评价方法和相关设施(设备)的豁免范围。适用于电磁环境中控制公众曝露的评价和管理,其不适用的范围详见下表2-3-1。GB 8702-2014的主要内容是由6章所组成,其章节名称详见下表2-3-2。
表2-3-1:GB 8702-2014的不适用范围
表2-3-2:GB 8702-2014的目录
新老版本GB 8702的主要区别详见下表2-3-3。新版本增加了了1Hz~100kHz频段电场和磁场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但对于30~3000MHz频段(我国的公用通信频段大都集中在此频段)的控制限值两个版本没有区别,也就是说我国的电磁辐射防护限值仍然严于国际标准(ICNIRP标准)的。
表2-2-3:GB 8702的2014版与1988年版相比修订变化的主要内容
欲详细了解GB 8702-2014标准具体内容及电磁辐射限值要求的请进入。
三、关于通信建设项目的电磁辐射保护的标准
我们知道,对于通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突出表现在电磁环境的保护。通信建设项目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规定最早是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标准YD 5039。早在1997年,当时的邮电部YD 5039-1997《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在2009年2月,工信部又发布了YD 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是对YD 5039-1997的修订。在YD 5039的两个版本中,关于电磁防护限值等要求都是依据GB 8702-88而制定。随着GB 8702-2014的发布,工信部又对YD 5039进行了第2次修订,修订时升格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即由工信部和住建部在2019年联合发布了GB/T 51391《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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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国家环保部门相关电磁环境保护的行业标准
我国国家环保管理部门相关电磁环境保护的标准,主要体现在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和电磁环境监测方法方面,以环保行业标准发布。
欲详细了解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和电磁环境监测方法方面环保行业标准情况的请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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