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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浏览:2078  来源:通信人在线  日期:2022-12-05

无线电频谱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自然资源,但又是国家的战略性稀缺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科技的不断发展建设,各行各业对于无线电技术应用日益广泛,经济社会对无线电频率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的频谱资源日趋紧张。鉴于此,我国无线电管理部门(工信部)在201773日特制定并发布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0号),以加强我国依法规范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和频率使用行为。

众所周知,在201612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2号,下述简称“《条例》”),明确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制度(《条列》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制定《办法》,细化频率使用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许可证事项等内容,完善频率使用规范、监督检查措施等制度,促进频率使用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我国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无线电技术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因此,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则势在必行。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下述简称“《办法》”)是我国首次颁布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共六章、三十六条,自201791日起实施。下述对该《办法》的主要规定的内容进行简要的介绍,若要详细了解该《办法》具体条款内容的请查阅下附件。

附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0号)

一、通用要求

1、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的频率使用许可事项,即:当事人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频率使用许可,以及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的活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实施许可。下表1-1列出了《条例》规定的我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审批权限。

1-1:《条例》规定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批权限

2、有偿使用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欲具体了解我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请进入

3、使用许可豁免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条例》所规定的豁免频率除外,共有三类,具体详见下表1-3中。

1-3:《条例》规定的免使用许可的无线电频率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办法》结合《条例》的规定,明确了频率使用许可条件,细化了频率使用许可的申请材料。同时,明确了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审查要求、发证事宜、许可期限,并规定了专家评审、国内国际协调等程序。

1、申请

《办法》重新明确了频率使用许可的条件,它是在《条例》规定的四条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一条。同时专门给出了频率使用许可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使用频率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依法使用频率的承诺书等要求。

温馨提示:我国从202211日起启用新版的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包括地面业务的和空间业务(卫星业务)的及卫星通信网的),它是对老版申请表(2006年版)的修订。

欲具体了解我国新版的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样式的请进入

2、审批程序

《办法》中明确了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审查要求、发证事宜、许可期限,并规定了专家评审、国内国际协调等程序。

三、许可证的内容与期限

《办法》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应当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许可证由正文、特别规定事项、许可证使用须知、频率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组成。许可证正文应当载明频率使用人、所用频率、使用地域、业务用途、使用期限、使用率要求等事项。对临时使用、试验使用频率等特殊情形,可以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文件,与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临时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

《办法》明确了使用频率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要求。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频率使用人不得擅自转让频率使用权;如需要转让频率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提交转让协议,报请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依法使用的频率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五、监督管理措施

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办法》强调了对频率使用的事中事后管理,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频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了频率使用年度报告、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等制度,并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条例》有关规定,细化了撤销、注销频率使用许可的情形。

欲更多了解我国对于无线电频率使用率评价与核查指标要求的请进入

六、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办法》有关制度得到落实,《办法》在《条例》的基础上,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者擅自转让频率、违反许可证要求使用频率、伪造冒用许可证以及无线电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欲进一步了解我国对无线电电台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请进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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